动画作为一门新兴的艺术门类,表现出了极强的综合性和学科交叉性,既囊括了绘画、戏剧、美术、摄影等同门类艺术的特点,又涵盖了文学、历史、地理等不同门类艺术的内容。动画承载了整个民族、国家的文化底蕴,以其特有的方式进行文化的传播与传承,并对人们的行为方式、思想观念、价值导向起到一定的规范与引领作用。作为人类文明历史中最古老、最具幻想的艺术形式,动画一直流传至今,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。此外,动画的又一特殊性在于它始终与儿童生活、儿童教育息息相关。动画片质量的优劣会对儿童教育产生深远影响。
学前教育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,那么毋庸置疑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,学前教育更是教育之基,它既能反映一个国家教育的治理能力水平,更是作为一种文化代代传承,彰显着一个民族悠久的文化情操。像英国、美国等很多国家对学前教育更是高度重视,制定了大量政策制度来确保学前教育的稳定发展,其中对动画产业的扶持与管制就是最好的例证之一。但是,我国在这方面却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,就目前国内动画市场来看还有很多粗制滥造、不利于学前儿童健康发展的动画片存在。特别是动画片中的暴力频现,更是成为家长和社会关心的话题。这也是导致国外儿童动画大量流入并占据中国动画市场,而国内动画却始终无法迈出国门、走向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早在20世纪50年代,中国“动画”最初被叫作“美术片”,而“动画”一词最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由日本流行起来的。后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,西方的“动画”概念逐步代替了中国原始的“美术片”,成为了普遍通用的概念。动画观看的视觉原理同电视、电影的视觉暂留原理相同,都是在一幅画面尚未完全消失前下一个画面紧接着出现,给人感觉整幅画面是流畅变化的。动画就是发源于此,由一秒24幅连续不断的画面组成。根据动画运动规律将人物的各种表情、动作等要素,逐帧分解成24帧不间断的瞬间画面,然后再利用摄像机进行连续拍摄,最后就形成了人们视觉上不断变化的运动画面。
继续追溯可知,动画一词的英文来源于拉丁文字根“anima”,也就是现在熟知的“Animation”,其字面意思是赋予生命,使物体活起来、动起来。在西方人的眼中,“Animation”被定义为一些原来没有生命特征或不活动的东西,经过影片的制作与放映后,从而具有生命特征或会活动的东西。这是最原始的概念。但是,国内对于“动画”并没有一个约定俗尘的定义,乱象横生,远不如传统的“美术片”概念来得生动准确。例如:聂欣如教授在其文章《“动画”的概念》一文3中,将目前我国流行的关于“动画”的概念分为五种,分别是:(一)爱森斯坦提倡的“生命说”:顾名思义,核心在于“生命”二字,意指动画赋予了一切无生命的物体以生的活力,这个定义与西方人对动画的定义如出一辙;(二)麦克拉伦所提倡的“运动说”:关键词在“运动”二字上,通俗易懂。
他是将动画定义成一种动作艺术,而不是静态艺术形式;(三)国际动画电影协会则提出“非真人说”:这与之前两个关于“动画”的定义相比较而言,侧重点明显不同,它是从更加注重动画拍摄的技法上进行定义的,强调是借助各种技术来完成的动态画面;(四)数字技术的兴起打破了传统动画形式,“动画”的概念无法做出准确定义;(五)《不列颠百科全书》中将动画定义主要分成两个部分:一是造型手段;二是逐格拍摄,因此这一定义也被形象地称为“造型、逐格说”。在这五种概念中,笔者认为第五个对动画的定义最为贴切,既涵盖了中国传统美术片的要义:着重表现造型艺术是各种类型动画所共有的方面,同时又凸显了动画艺术与现代科技与时俱进的融合。
由此可见动画艺术的领域包罗万象,其定义也在与时俱进地发生着改变。但是有一点是可以预见的,那就是动画在未来必将与新兴技术完美地融合,再次突破自身传统艺术的局限,开启动画发展的新篇章。文章研究的是“动画片”,而“动画”与“动画片”两者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。可以说,“动画”是一种综合艺术,是“动画片”的上位概念4,它综合了绘画、电影、音乐、舞蹈等多门类艺术学科的表现形式。而动画片作为“美术片”的一种,与“木偶片”、“剪纸片”的概念同属于“原型概念”5。所以,动画的范畴远远大于动画片的范畴,动画片包含在动画领域当中,是动画的组成部分。
而儿童与动画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密切联系,动画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,特别是针对儿童早期认知特点的少儿动画,具有鲜明的教育属性和教育价值。台北教育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林永菁的博士论文便是《儿童动画概念之研究》,提出以动画为媒介建构良好学习情境是未来学习的新趋势。本文所研究的动画范畴主要是针对学龄前儿童的动画。顾名思义,就是专门为学龄前儿童设计创作的,能够满足和促进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儿童动画片。正如聂欣如在《“动画”的概念》一文中对“儿童动画”的定义,即专门为儿童设计制作、能够提供有益的信息,与此能同时满足儿童的需求、达到寓教于乐的动画片。再有卜卫围绕“儿童是主体”的思想,提出了儿童动画与成人动画的区分标准在于儿童的需求原则,即发展性、适合性和参与性的原则。